电力士蓄电池65AH-12V/12V65AH规格及参数
应用范围
1、不间断电源 UPS电源
2、通讯电源
3、铁路机车、通讯
4、电力系统
5、应急照明
6、医疗、科研仪器设备
7、电动汽车、电动自行车
8、航空、船舶备用电源
9、太阳能、风能储能系统
10、消防、报警及防盗系统
折叠编辑本段充放电模式和使用寿命
一、循环充放电模式
1.如果设备连接到电源上,充电包和后就离开电源由电池供电,这种情况下就应当选择循环充电方式。
2.循环充电时充电机器应提供的高电压应有限制:12V电池的充电电压为:14.1-14.7V,充电大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%A。
3.充电饱和时应当立即停止充电,否则电源就会损伤或损坏。
4.按日本JISo工业标准进行循环充电放,本产品循环寿命达300次以上。
二、浮充充电模式
1.如果设备总是与电源连接,且处于充电状态,只是外电源停止时由电源供电,这种情况下应当选择浮充充电模式。
2.浮充充电机器的高充电电压应严格控制:25时的电压为:2.26-2.30V/2V,充电大电流不大于额定容量值的25%A。
3.浮充寿命:容量小于等于24AH的电池,浮充寿命在一年以上,容量在24AH以上的电池,浮充寿命在三年以上。
三、放电
放电时间在20小时以上,电压达到1.8V/2V应终止放电,放电时间在2-20小时,电压达到1.7V/2V应终止放电,放电时间在2小时以内,电压达到1.6V/2V应终止放电,否则电池将受到损坏。放电完毕应立即充电。
电池组安装应考虑其安装地面、楼板的承载、荷重能力(按建筑图纸要求)
“电动汽车大的特点就是有一套电池系统、一套高压电系统,存在电池高压电方面潜在的危险。”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(下称“中汽中心”)汽车标准化研究所总工程师周荣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。据周荣分析,电动汽车安全方面的隐患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,分别是高能量动力电池有燃烧的隐患;电动汽车有高电压、大电流的回路,如果人体接触会造成伤害;发生碰撞时,由于电动汽车质量比传统汽车重200公斤左右,给人造成的伤害;后便是电池波对人体的影响,电动汽车发射功率是手机的上万倍。
碰撞标准与国际同步
从目前的产业发展进程来看,电动汽车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遇到各种问题,主要的还是电池问题没有突破到完全满足汽车的需要。而在新能源概念的利益诱惑下,前几年国内涌现出成百上千家车用电池生产企业,由于电池进入门槛低,造成行业鱼龙混杂的现状,在质量监督、销售与回收监管环节存在诸多漏洞。
“国内现有的跟电动汽车相关的安全标准有三项,分别是针对车载储能装置、功能安全和故障防护、人员触电防护方面,但是这三项电动汽车标准都是在2001年颁布的,基于当时的科研水平,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年,很多方面已经落后了。”周荣坦言。行业标准未能与时俱进,是电动汽车行业乱象丛生的重要原因之一。不过,政策不到位的情况明年将可以改善。据周荣透露,对于电动汽车的安全标准,现在正在修订,修订版本明年将完成并公布。“特别是根据电池技术近几年的发展,增加一些内容。”
路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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