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昊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山特ups电源 , 维谛ups电源 , 索迪森蓄电池 , 德国阳光蓄电池
FORCE强势蓄电池6GFM38/12V38AH规格参数

全部应用范围
1. 使用寿命长
高强度紧装配工艺,提高电池装配紧度,防止活物质脱落,提高电池使用寿命,增多酸量设计,确保电池不会因电 解液枯竭缩短电池使用寿命,设计寿命为10年!(25℃)的长寿命电池,蓄电池可达到6年以上的使用寿命!
2 自放电低
采用高纯度原料和特殊制造工艺,自放电很小.
3 维护简单
特殊氧气吸收循环设计,克服了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电解失水的现象,在使用过程中电解液水份含量几乎没有变化,因此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完全无需补水,维护简单.
4 安全性高
电池内部装有特制安全阀,能有效隔离外部火花,不会引起电池内部发生爆炸.
5 洁净环保
电池使用时不会产生酸雾,对周围环境和配套设计无腐蚀,可直接装电池安装在办公室或配套设备房内,无需作防腐处理.
公司一贯坚持“质量,用户至上,优质服务,信守合同”的宗旨,凭借着高质量的产品,良好的信誉,优质的服务,产品近三十多个省、市、自治区公司与多家零售商和代理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,公司实力雄厚,重信用、守合同、保证产品质量,以多品种经营特色和薄利多销的原则,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。


强势FORCE蓄电池使用与注意事项:
⒈蓄电池荷电出厂,从出厂到安装使用,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,若时间较长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,在恒压2.27V/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~2年,在恒压2.33V/只条件下充电5天。
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,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.25~2.30V,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,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。
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,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.20V,如单体电压低于2.20V,则需进行均衡充电。均衡充电的方法为:充电电压2.35V/只,充电时间12小时。
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,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。充电电压为2.35~2.45V/只,大电流不大于0.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:先用不大于上述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,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.35~2.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.35~2.45V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结束。
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:
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,其充足电的标志,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:
⑴充电时间18~24小时(非深放电时间可短)。
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。
⑶恒压2.35~2.45V充电的电压值,是环境温度为25℃的规定值。当环境温度高于25℃时,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,防止造成过充电。当环境温度低于25℃时,充电电压应提高,以防止充电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℃每个单体增减0.005V。
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,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,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。
⒎电池使用时,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。

蓄电池使用环境:
⑴避免将电池与金属容器直接接触,应采用防酸和阻热材料,否则会引起冒烟或燃烧。
⑵使用指定的充电器在指定的条件下充电,否则可能会引起电池过热、放气、泄露、燃烧或破裂。
⑶不要将电池安装在密封的设备里,否则可能会使设备浦破裂。
⑷将电池使用在医护设备中时,请安装主电源外的后备电源,否则主电源失效会引起伤害。
⑸将电池放在远离能产生火花设备的地方,否则火花可能会引起电池冒烟或破裂。
⑹不要将电池放在热源附近(如变压器),否则会引起电池过热、泄漏、燃烧或破裂。
⑺应用中电池数目超过一只时,请确保电池间连接无误,且与充电器或负载连接无误,否则会引起电池破裂、燃烧或电池损害,某些情况下还会伤人。
⑻特别注意别让电池砸在脚上。
⑼电池的指定使用范围如下。超出此范围可能会引起电池损害。
电池的正常操作范围为:(25℃)
电池放电后(装在设备中):到(-15℃到50℃)
充电后:到(0℃到40℃)
储存中:到(-15℃到40℃)
⑽不要将装在机车上的电池放在高温下、直射阳光中、火炉或火前,否则可能会造成电池泄漏、起火或破裂。
⑾不要在充满灰尘的地方使用电池,可能会引起电池短路。在多尘环境中使用电池时,应定期检查电池。

使用与注意事项:
⒈蓄电池荷电出厂,从出厂到安装使用,电池容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,若时间较长,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不超过一年,在恒压2.27V/只的条件下充电5天。如果蓄电池储存期为1~2年,在恒压2.33V/只条件下充电5天。
⒉蓄电池浮充使用时,应保证每个单体电池的浮充电压值为2.25~2.30V,如果浮充电压高于或低于这一范围,则将会减少电池容量或寿命。
⒊当蓄电池浮充运行时,蓄电池单体电池电压不应低于2.20V,如单体电压低于2.20V,则需进行均衡充电。均衡充电的方法为:充电电压2.35V/只,充电时间12小时。
⒋蓄电池循环使用时,在放电后采用恒压限流充电。充电电压为2.35~2.45V/只,大电流不大于0.25C10 具体充电方法为:先用不大于上述大电流值的电流进行恒流充电,待充电到单体平均电 压升到2.35~2.45V时改用平均单体电压为2.35~2.45V恒压充电,直到充电结束。
⒌电池循环使用时充电完全的标志:
在上述限流恒压条件下进行充电,其充足电的标志,可以在以下两条中任选一条作为判断依据:
⑴充电时间18~24小时(非深放电时间可短)。
⑵充电末期连续三小时充电电流值不变化。
⑶恒压2.35~2.45V充电的电压值,是环境温度为25℃的规定值。当环境温度高于25℃时,充电电压要相应降低,防止造成过充电。当环境温度低于25℃时,充电电压应提高,以防止充电不足。通常降低或提高的幅度为每变化1℃每个单体增减0.005V。
⒍蓄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再充电,若放电后的蓄电池搁置时间太长,即使再充电也不能恢复其原容量。
⒎电池使用时,务必拧紧接线端子的螺栓,以免引起火花及接触不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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